关于举办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40

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以下简称“创造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创造学会协办,旨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敢于挑战的素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创造杯大赛为高校师生提供了一个交流创新创业成果和经验的平台,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水平。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将于20191123日在上海建桥学院举行。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创造学会

承办单位:上海建桥学院

  

二、作品类别及奖项设置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项目类别分为土木交通与环境类(类)、机械电子类(B类)和创意设计类(类)。

A类项目涵盖土木、建筑、城市规划、道路交通以及环境等内容;

B类项目涵盖机械、汽车、飞机、计算机、软件等内容;

C类项目涵盖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

参赛作品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占比约10%)、二等奖(占比约20%)、三等奖(占比约20%)若干;其中特等奖非必需选项,仅评选给极为出色的作品;为了增加大赛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另设“(现场)最佳人气奖”和“(网络)最佳人气奖”两个奖项,根据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选出。其余未获奖作品颁发“优胜奖”以资鼓励。

  

三、参赛条件

1、“创造杯”大赛申报面向上海市高校相关专业,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硕士、博士)。

2、鼓励各校遴选国家级、上海市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中优秀作品、实物参加相应类别的比赛。

3、参赛项目应为原创作品,应未在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作品应具有创新、实用、与社会热点相结合的特点,应是设计制作精良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

4、每个项目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设1-2名指导教师,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5、每所高校参赛总项目不超过 6项。

  

四、竞赛时间安排

1.参赛项目报名表提交:109日前;

2.项目校内审核:1010-1028日;

3.项目校外审核:1028日;

4.决赛作品布展:1122日;

5.比赛、评奖、颁奖:1123日。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项目由在校学生自己构思、设计和制作;

2.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在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比赛中获奖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

3.决赛时须展示已完成的实物作品;

4.鼓励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体现创新、实用和社会热点想结合。

六、我校参赛具体安排

参赛队请于2019109日前将纸质版参赛报名表交至现代交通工程中心8A523进行报名参赛,学校将根据报名数量及作品要求,择优选择参加上海市决赛。

  

、联系方式

现代交通工程中心8A523电话:67791163 联系人:陆海燕。

  

附件1: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申报书.docx

教务处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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